第0280章 内地做结算,再定新发展!(5 / 7)

乱世流金 江枫客栈 75 字 2021-12-19

12,4586.18万元人民币(折合24,172.36万美元,两年厂商租金)。

外商结算生产人员工资收入:60000万元人民币/月x6月x1554000万元人民币(1979年6月入驻厂商进行全面投产平均离岸产值为30000万美元/月,折合人民币60000万元人民币/月)。

外商生产保障性收入:60000万元人民币/月x6月x621600万元人民币(折合10800万美元)。

代理外商进口内地原材料收入:120000万元人民币x6月x1510800万元人民币(折合54000美元)。

基地码头承包费收入:3840万元人民币。

结算期间总收入为:204026.18万元人民币。

中南科技公司利润及分红情况:

中南科技公司经营利润为:214826.18万元—12558万元202268.18万元。

总部占股60,分红所得:121360.91万元。

华龙占股40,分红所得:80907.27万元。

中南公司完成应付及股东分红后,中南公司账户现金将为零,并负债为:

1.6亿元人民币华龙贷款,年息6.5,从1978年6月11日至1983年6月12日。

1.5亿元人民币华龙贷款,年息6.5,从1978年8月30日至1993年8月31日。

因此,总部建议羊城华龙公司贷款利息支付及分红暂缓,并无偿留做中南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,待中南公司流动资金有保证后,再考虑羊城华龙公司贷款利息支付及分红问题。

《羊城华龙公司为中南公司外商结汇情况报告从1978年11月1日至1979年10月30日(内部参阅)》主要内容:

在中南公司同期结算期间,中南公司外商通过羊城华龙公司海外外汇结算账户,汇入给中南公司的物业租金及相关经营费用,214826.18万元人民币折合107413.09万美元,羊城华龙公司按照中银货币互换合同,获得结汇款1074130.9万元人民币。

羊城华龙公司给中南公司支付214826.18万元人民币官价结汇款后,获得结汇差价利润为:859304.72万元人民币。

我们看完这两个报告后进行了讨论。

我说:“文阿姨!我们与总部签定《经营承包合同》不是规定了企业利润的30留着,企业发展的流动资金使用吗?怎么总部要将利润全部分了?”

文阿姨笑着说:“唉!他们说了,总部现在缺钱,他们先把他们那一份全部拿走!我们也不能给他们争执啊!只能是按照现在规定办法做了,否则,拖下去真要出麻烦了!不过,羊城华龙公司非经营收入的利润非常丰厚!这样,中南公司欠华龙公司的债务是113922.27万元人民币!”

我说:“好啊!那就给他们结算分红吧!”

于是,我们在中南公司的结算报告上签字并批示同意给总部结算分红。

我签字之后,文阿姨去财务部通知吴雨涵她们给总部汇款了。

办理完总部分红结算和汇款后,文阿姨给我看羊城华龙公司结算报表(从1978年6月11日至1979年10月31日),报表内容如下:

在1978年6月11日华龙结算统计时,羊城华龙公司的财务状况是:

羊城华龙公司账户现金为28.35亿元人民币,账上的定期为:

130亿元存款,年息为9.5,从1977年1月28日至1982年1月29日。

2200亿元存款,年息为9.5,从1977年6月21日至1982年6月22日。

办事